
公告日期:2025-04-2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4 月
一、公司基本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建德市易通金属粉材厂(以下简称易通金属公司),易通金属公司系由自然人汪志荣、陈建阳和汪志春共同出资
组建,于 2000 年 7 月 28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德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杭
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827245151225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股份总数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52,874,999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47,125,001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有:高性能纯铁粉、合金钢粉、添加剂用铁粉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
款 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5%的投资活动现
金流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 对于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经营 占净资产的 5%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
资损益占净利润 10%以上
(六)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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