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夏永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冶金学院(现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担任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1993年7月起历任马鞍山市财政局科员、马鞍山会计师事务所科员、安徽兴永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所长,现任马鞍山成功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列席了所有股东大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和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认为公司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姓名 次数 会次数(现场/ 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夏永芹 5 5 0 0 否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 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了解2024年审计工作安排 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 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 任和义务。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 员,根据公司管理和经营需要,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就 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 秀人才,积极推动了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会 议审议了关于《关于与安徽工业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相关 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投赞成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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