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骐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华骐环保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范围、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采购、资产、销售、工程、合同、担保、投资、子公司管理。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1)企业财务报表已经或者很可能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拒绝表
示意见;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 (2)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 已经或者涉嫌舞弊,或者企业员工存
重大缺陷 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大于、等于公司合 在串谋舞弊情形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
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3%或税前利润 失和不利影响;
总额 5%的错报时 (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未
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4)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
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
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 会计政策;
重要缺陷 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小于合并会计报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表资产总额的 3%或税前利润总额 5%,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
但大于、等于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 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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