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6 20:37:18 股吧网页版
华安鑫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5-054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购买投资由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
(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合计不超过(含)20,000 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暂无法预计。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合计不超过(含)20,000 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合计不超过(含)20,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合计不超过(含)20,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现金管理决策,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将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保障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