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5-022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
地景盛南四街17号105号楼A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攀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8,149,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86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7,334,1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6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815,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8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815,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15,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88%。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142,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5%;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8,25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57%;反对6,3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142,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5%;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8,25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57%;反对6,3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
(三)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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