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5-007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何岩岩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与监事会日常监督了解的情况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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