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5-014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
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
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
基地景盛南四街17号105号楼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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