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鑫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安鑫创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05 元,共募集资金
761,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4,961,334.23 元,募集资金净额 676,038,665.77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0]00086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4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4,225,269.63 元(其中包含使用募集资金
产生的利息 22,003,129.54 元),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为 1,200,639.9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
集资金663,573,005.69元(其中包含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34,602,295.7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4,602,295.7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7,237,007.77
元(含净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 202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分别于 2023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制度》(前述《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制度》统称“《管理制度》”)的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928348610111 240,768,400.00 14,003,856.18 活期
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928348610333 10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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