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周丽君作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丽君,本科学历新闻学专业。2014 年至 2017 年曾就职于汽车之家,担任
行业分析师;2018 年 3 月至今,任易车研究院院长兼首席分析师,并自 2023 年
7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以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
出席会议,无缺席、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并且在会议召开之前,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对本人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对审议事项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 - 1 1
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上,对提交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
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议案,独立客观的做出了决策。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良好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相关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内审部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提升,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等相关事宜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以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披露信息工作。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通过线上交流,与公司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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