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300926 证券简称:博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持有公司 股份181,777,5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85%)的股东伍亚林先生计划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8,686,288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伍亚林。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伍亚林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1,777,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转 的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8,686,288股,即不超过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的2.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减持相关的承诺事项如下:
1、股份减持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股份前,应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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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
(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伍亚林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伍亚林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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