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修改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5年 4月 2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本次发行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本次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福娟、郭伟松、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云朵科技有限公司和朱蜀秦。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 30,000.0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广东博俊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40,000.00 24,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 6,000.00
合计 46,000.00 3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在上述项目范围内,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四、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58 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年 1月 15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博俊
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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