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博俊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华明 联系电话:021-2315 3684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睿 联系电话:021-2315 354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华明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是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
是
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是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不适用
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是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不适用
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
是
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
是
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
是
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是
(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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