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俊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方证券对博俊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62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7,267,576.4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2,732,423.5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容诚验字[2023] 230Z022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8,975.96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直接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 49,297.6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4.90 万元、手续费 0.20 万
元,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结转至一般账户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0.25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均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
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
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
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8 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和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43061010808)。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9 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
行苏州分行”)和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苏州分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665010010026482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9 月,公司与交行昆山分行和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在交行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1064720013000395862)。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9 月,公司与中信苏州分行和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在中信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2001012900759173)。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755943061010808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6650100100264826 已销户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391064720013000395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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