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公司”或“发行人”)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自2022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并就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03室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 孙斌
保荐代表人 彭西方、黄松
联系电话 010-56991899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925.SZ
注册资本 428,708,945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15号威大科技园B座1
层-6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15号威大科技园B座1
层-6层
法定代表人 严华
联系人 吴超
联系电话 86-755-2660113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法本信息在创业板上市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法本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平安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平安证券承接,浙商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2022年7月,法本信息聘请方正承销保荐担任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并与方正承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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