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5 日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
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闫兆金先生、李波先生、王安民先生;独立董事张磊先生、徐克哲先生、王艳梅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彪先生、闫兆金先生、石娜女士、孙永贵先生、王安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认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的条件。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同意李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同意闫兆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同意石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同意孙永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5 同意王安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磊先生、徐克哲先生、王艳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徐克哲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董事会召开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董事会认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的条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就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等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还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任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 同意张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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