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裴金华,作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了有效支撑,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裴金华,198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毕业;历任杭州杭诚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实习理师、湖州金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合伙人、浙江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金杜智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1 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或参与
审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大会次数
会议
裴金华 9 9 0 0 否 2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与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有效地沟通,为董事会的正确
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独立董事审议事项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2024 年任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进行审
议。具体如下:
时间 会议 审议事项 表决
届次 情况
第四届董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光海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事会独立 案》;
2024/1/30 董事第一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 同意
次专门会
议 见。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6、审议通过《关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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