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何生,作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 1 月的任职
期间,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本人任职期间公
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了有效支撑,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因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4 年 1 月底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的
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徐何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专业为经济法,职称为副教授,历任浙江大学秘书,现任浙大城市学院法
学院教师,2024 年 6 月起担任法学院副院长,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19 年 5 月至 2024 年 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或参与审议
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大会次数
会议
徐何生 1 1 0 0 否 1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与管理层保持了有效充分地沟通,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 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 2024 年任期内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担任委员,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任期内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 审议事项 表决
届次 情况
第三届董 1、《关于审查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1 事会提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同意
月 4 日 委员会第 2、《关于审查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任职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
定,组织了 1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审阅拟提名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材料,并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 年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 审议事项 表决
届次 情况
2024 年 1 第三届董事会审 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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