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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1 20:37:02 股吧网页版
润阳科技: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2


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董事童晓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童晓玲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董事童晓玲持有公司股份4,209,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99%,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

2、上述减持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进行(即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童晓玲 董事 4,209,869 4.2099%

注:上述数据可能出现尾差情况,因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为满足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其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

量(股) 持股总数的比例 司总股本的比例

1 童晓玲 1,000,000 23.7537% 1.0000%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东童晓玲就其持有公司股份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申报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锁定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收盘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若减持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6)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7)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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