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0 15:35:12 股吧网页版
特发服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曹阳
本人作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重要的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曹阳,中国国籍,1955 年 6 月出生,高级职称(副研究员),长期深耕
物业管理行业,兼具学术研究与行业管理经验。曾任深圳市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2019年 4 月至今任特发服务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以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日常通过现场考察、电话沟通、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履职过程中信息反馈及时、交流畅通。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以及决策执行情况,为董事会的高效决策及股东会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 股东会列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

曹阳 8 8 0 0 否 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和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高效完成
了各项审议工作,包括《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重要事项。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的职业态度,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评估,确保提名工作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所提人选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汇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专项使用的事项,从法律和风险控制角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延期进行了提示和审议,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