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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27 18:54:13 股吧网页版
朗特智能: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10-28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同意在公司聘任新任财务总监之前,指定公司财务经理肖敏(个人简历附后)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代行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新任财务总监之日止。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

肖敏女士,198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曾任深圳市麦斯优联科技有限公司 PMC、江西神州陶瓷有限公司会计。2015 年 6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敏女士通过泰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4,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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