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 2024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
2024 年,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批额度/合约 报告期内最高 期末占用 期末占用额度金额
衍生品 价值/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单日余额 额度金额 占公司报告期末净
投资类型 资产比例
外汇套期保值 6,000 万美元 2024-01-01 2024-01-08 0 0 0%
外汇套期保值 40,000 万人民 2024-01-09 2024-12-24 2,000 万美元 0 0%
币或等值外币
外汇套期保值 50,000 万人民 2024-12-25 2024-12-31 0 0 0%
币或等值外币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总额度不
超过 6,000.00 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
间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上述额度。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间开展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上述额度。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从而导致违约风险。
5、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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