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茂祺)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行职责,在2024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王茂祺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7月和2005年7月先后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民商法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曾任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深圳市小菜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深圳市安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以现场/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次数
王茂祺 10 10 10 0 0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席 以现场/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大会次数 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次数
王茂祺 3 3 3 0 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有效发挥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深度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同时通过公开独立董事邮箱的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络,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5、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满足15个工作日的要求,本人通过参加
股东大会、走访孙公司等方式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6、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