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8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0 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193.4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海融科技同行业客户共 4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公司部分管理层高管召开沟通会议,协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二)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 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委员会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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