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银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履职尽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会议并审议相关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袁银男,195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工学博士学位。1987 年 6 月至 1992 年 6 月,任江苏工学院讲师、教研室副
主任兼实验室主任;1992 年 6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江苏理工大学副教授、系副
主任、副院长;1997 年 6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江苏理工大学教授、汽车与交通
工程学院院长、教务处长;2001 年 8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江苏大学教授、副校
长;2008 年 6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南通大学教授、校长;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副校长;2017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苏州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已退休。曾任中国能源学会副会长;江苏省内燃机学会理事长;江苏省汽车工程学会、江苏省工程热物理学会副理事长。现任江苏省汽车工程学会监事会主席。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
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阅议案,本着 慎重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坚决捍卫公司整体利益以及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 对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程序的合法有效予以确认。对于董 事会所提出的各项议案和其他重要事项,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 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同时,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股 东就公司重要事项进行沟通与交流,积极倾听并重视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以维 护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与健康发展。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董事会
7 7 5 2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相关会议, 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要求,分别就公司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进行审 议,达成意见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4 年 1 月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内容。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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