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