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6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45人,预留授予部分13人(2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3,925,39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3453%;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219,94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54%
归属价格:19.10元/股(调整后)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45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3,925,396股、13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219,947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5.50万股(调整后)。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5、归属价格:19.10元/股(调整后)。
6、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予,则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第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第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二个归属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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