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5-087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触及 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芳梅女士及其一致行
动人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段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6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汇创达”)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注册申请。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先生发行 6,581,834 股股份,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166,391,145 股增加至 172,972,979 股;(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404,3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4%)转让给张淑媛女士;(3)股东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厦门众合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通慕”)在 2025 年 11 月 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45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4%)(前述事项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芳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通慕(三者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90,766,558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54.55%。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6,486,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00%,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股东宁波通慕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计划
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李明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董芳梅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018-3室(住所申报
住所
承诺试点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与数量
1、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段
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6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注册申请。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等手续,并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李明先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581,834 股,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166,391,145 股增加至 172,972,979 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55,140,686 股增加至 61,722,520 股。实际控制人之一董芳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
人宁波通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
通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90,766,558 股增加至 97,348,392 股,持股比例由
54.55%增加至 56.28%。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先生于 2024 年 5 月 6 日与张淑媛女
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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