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汇创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针对汇创达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2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5,226,666.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
行价人民币 29.57 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止,公司共募集货币资金
745,952,513.6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9,398,871.82 元,募集资金净额686,553,641.80 元。
截止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57,283,778.54
元,其中:2020 年度公司支付中介发行费用 59,398,871.82 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2,432,626.05 元;2021 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 188,173,330.77 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6,852,722.49 元,
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2,189,959.61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8,236,267.80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3,739,090.5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结余余额为人民币 222,407,825.67 元。
(二)2023 年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36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81,83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2.79 元,共计募集 149,999,996.86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532,653.75 元,募集资金净额 138,467,343.11 元。
截止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55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50,052,729.37 元,其中:2023 年度支付中介发行费用 11,532,653.75 元,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 57,440,000.00 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76,560,000.00 元。本年度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4,520,075.62 元(含利息收入),累计取得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2,729.3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结余
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0 年 12 月22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深圳滨河时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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