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300908 证券简称:仲景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9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刘红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18,268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42%)的董事刘红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刘红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刘红玉先生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红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8,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1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刘红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减持。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红玉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3、刘红玉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刘红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刘红玉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刘红玉先生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刘红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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