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黎国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慎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黎国清,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建筑工程
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 年-1997 年,历任铁道部科学研究院铁建所研实员、助研员、副研究员、副所长;1997 年-2002 年,历任铁道科学研究院科技处副研究员、研究员、副处长、处长;2002 年-2015 年,历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基础所(铁路基础设施检测中心)常务副所长、研究员、所长;2015 年 10 月至今,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础所研究员;2022年6月至2024年9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
议,其中现场出席次数 2 次,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1 次年度股东大
会和 1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相关股东大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验及能力,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未有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对报告期内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积极配合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没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9 天。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和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铁路行业专业知识和自身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和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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