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172 号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或“贵公司”)编制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以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相关信息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宝丽迪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或“本公司”) 编制了本报告。
一、 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0 号)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
购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鹭意”)100%的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
二、 本报告编制依据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第 127 号令),以及本公司与标的资产原股东业绩承诺方签订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
的约定编制本报告。
三、 置入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内容
业绩承诺方、补偿义务人陈劲松、李新勇、赵世斌和陈东红,本次交易
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即“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及 2024 年度。根据业绩承诺方承诺:厦门鹭意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不低于 2,550 万元、
3,500 万元和 4,300 万元。
业绩承诺方将承担业绩承诺相关义务,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业绩承诺方
将承担补偿责任。各年度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
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
公司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补偿方式优先以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方所获得的股份数量不足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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