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300904 证券简称:威力传动 公告编号:2025-081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 露了《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并于2023年9月26日签署 了《项目投资协议书》。2025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夏监管局(以下简称“宁夏证监局”)出具的《宁夏证监局关于对银川威力 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1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 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宁夏证监局的要 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现对《项目投资协议书》相关内容补充披露, 主要内容如下:
1、增加了本项目投资经济效益;
2、增加了甲方给予本项目的支持;
3、增加了甲方及乙方的权利义务;
4、增加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其他。
二、补充后的《项目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风电增速器智慧工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投资额及建设内容
乙方总投资约 50 亿元(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6 亿元,
分两期实施“风电增速器智慧工厂项目”。其中,一期拟计划总投资 2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16 亿元,为建设用地投入、生产厂房建设、设备产线配置及前期生产投入,二期拟计划总投资 3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0 亿元,为产能提升及相关设备投入。项目达产后可实现 18 亿产值,税收 3,000 万元。
3、项目建设期
项目于 2025 年 12 月底前完成一期建设并投产,202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第二期投资并达产(项目建设期为预计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4、项目地址
计划用地 309.1 亩(以国土规划局供地数据为准)。
(三)甲方给予本项目的支持:
1、基础设施奖励:给予基础设施奖励不超过 4451 万元。奖励分两笔兑现,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工程建设出正负零后,兑现补贴金额的 50%;项目建设工程主体封顶后,竣工验收合格后兑现补贴金额的 50%。
2、新增设备投资奖励:按照购置新设备实际到位额 8%的比例给予奖励,不超过 2 亿元。
从本项目第一台设备进厂之日起,每 12 个月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共兑现3 次。以乙方在增速器项目中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及发票为依据,经第三
方机构审核确定后兑现,2027 年 12 月 31 日后到位的设备不再兑现。
3、投资进度补贴:给予投资进度补贴不超过 1.76 亿元。
给予乙方生产制造用厂房(不包含办公楼、食堂、门房、宿舍、等非生产
面积和原料库、成品库等附属生产建筑面积)1350 元/平方米的综合补贴,具 体补贴面积以最终确认的生产制造用厂房建筑面积为准。
补贴兑现流程:按照以下四个阶段进行政策兑现,每阶段兑现额度不超过 项目已完成生产制造厂房建设工程实际付款额的 75%,应奖励额未达到项目完 成生产制造厂房建设工程实际付款额 75%部分待达到工程进度条件后给予补足。
第一阶段:本项目公司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且全部生产制造厂房建设工程出正负零后,对上述生产制造厂房(以最终审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兑现投资进度补贴标准的 20%;
第二阶段:本项目公司全部生产制造厂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兑现 投资进度补贴标准 20%;
第三阶段:本项目公司在设备安装完成、生产线投产后,兑现投资进度补 贴标准的 20%;
第四阶段:本项目公司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新增 4 亿元销售收入,兑现
剩余的投资进度补贴标准 40%。
4、贷款贴息:协助项目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协助乙方分期分批 进行贷款贴息扶持奖励申请,充分享受自治区贷款贴息政策。
5、人才奖励政策:参照《银川经济技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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