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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0:19:18 股吧网页版
威力传动: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904 证券简称:威力传动 公告编号:2025-026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相关制度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新增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起诉股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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