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及明确。上述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8 号》”),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上述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自相关会计政策印发之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准则解释第 17号》、《准则解释 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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