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1.2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1.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1.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6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的
20%。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1.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1.9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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