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 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 39.3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6.4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2.90 亿元,以公司及子(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发生实际业务的担保情况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2024年 5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恩电子”)、华宇华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华源”)、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及惠州市大亚湾科翔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湾科翔”)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惠州分行”)一共签订了 28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818000)浙商银高保字(2025)第00093号至(20818000)浙商银高保字(2025)第00120号),为子公司智恩电子、华宇华源、江西科翔、大亚湾科翔、赣州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科翔”)和孙公司上饶科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科翔”)、赣州科翔电子科技二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科翔二厂”)在该银行的相关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5000055207号),公司为子公司智恩电子在该银行的相关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子公司智恩电子与民生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ZH2500000092943 号),为公司在该银行的相关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智恩电子唯一股东作出股东决定。
上述担保最高限额分别为44,000.00万元人民币、20,000.00万元人民币和20,000.00万元人民币,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
保 最高
债权 保证
债务人 证 限额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人 方式
人 (万
元)
智恩电 智 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
子、华 恩 本金、利息、复利、 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宇华 电 罚息、违约金、损害 之日起三年;
浙商
源、江 子 连带 赔偿金以及诉讼(仲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
银行 44,00
西科 、 责任 裁)费、律师费、差 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
惠州 0.00
翔、大 华 保证 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分行
亚湾科 宇 权的一切费用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