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4 18:47:11 股吧网页版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5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6-006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
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下同)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互相提供担保,互相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2、洪伟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洪伟艺先生、洪清泉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洪伟艺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2、关联方关系

洪伟艺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洪伟艺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无偿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具体数额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无偿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450 万元,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55%;其中公司基于子公司授信事项提供的担
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24%;子
公司基于公司授信事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5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31%。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互相提供担保,互相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