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5-041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董事长:洪伟艺先生
非独立董事:洪伟艺先生、洪清泉先生、林美钗女士
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 5 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洪伟艺先生、王子冬先生、洪清泉先生 3 名董事组成,由董事洪伟艺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林美钗女士 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洪清泉先生 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洪清泉先生 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担任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涂连东先生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洪伟艺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洪清泉先生
副总经理:常世伟先生
总工程师:洪清泉先生
财务总监:李秀好女士
董事会秘书:洪清泉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叶惠敏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洪伟艺先生、洪清泉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其他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时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洪清泉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叶惠敏女士均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