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5-017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书面、电话、微信、钉钉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洪伟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戴李宗先生因公务原因,通过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 年 度 报 告 》 及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91,414.62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0,716,182.4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92,331,629.29
元,其中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525,172.67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 2024 年年末的可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
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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