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4 19:03:05 股吧网页版
中胤时尚: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胤时尚”)控股股东中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胤集团”)与问道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代表“问道彩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SXM758)(以下简称“问道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胤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24,000 股转让给问道基金,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5.01%。

中胤集团与浙江金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表“金河晓升波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SZS224)(以下简称“金河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胤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24,000股转让给金河投资,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5.01%。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一)与问道基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近日,公司收到中胤集团的通知,其与问道基金就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受让方由“问道彩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问道彩虹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内容如下:

本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在温州市签订:

甲方(转让方):中胤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问道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代表“问道彩虹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SATH32)

第一条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变更代表问道彩虹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编号 SATH32)受让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

乙方代表问道彩虹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SATH32)按照股份转
让单价为 11.99 元/股,共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44,167,760 元(大写:壹亿肆仟肆佰壹拾陆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受让甲方持有的中胤时尚 12,024,000 股股份(占中胤时尚总股本的 5.01%)(简称“标的股份”)。

第二条 付款安排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按照以下进度分期支付股份转让款:

2.1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定金 5,000,000 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2.2 本次股份转让已完成信息披露公告,在双方共同向交易所申请本次协转申请期间,乙方可继续支付转让款,乙方最迟应当在取得交易所无异议确认函后20 个交易日内支付至 80%转让款,计人民币 115,334,208 元(大写:壹亿壹仟伍佰叁拾叁万肆仟贰佰零捌元整)。

2.3 在中登公司完成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后 10 个交易日内,乙方付清定金冲抵
后的转让款余款,计人民币 23,833,552 元(大写:贰仟叁佰捌拾叁万叁仟伍佰伍拾贰元整)。

第三条 标的股份锁定

在标的股份过户后,乙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特别约定: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个月内,问道彩虹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二)与金河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近日,公司收到中胤集团的通知,其与金河投资就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在
温州市签订:

甲方(转让方):中胤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浙江金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表“金河晓升波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ZS224)

第一条 标的股份锁定

1.1 在标的股份过户后,乙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特别约定: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 个月内,金河晓升波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第二条 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