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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8 18:32:55 股吧网页版
中胤时尚:回购股份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胤时尚”)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方案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2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4,000 万元。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9.20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8.3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4.1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9、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详情请见公司在 2024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在回购期间内存在减持股份完成的可能性。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明确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未来如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风险提示:

(1)如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将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2)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本次制定和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的重要措施,有利于稳定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预期,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将有助于进一步调动员工团队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及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的方式。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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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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