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要求,现将 2024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其中以
现场方式参加会议 6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1 次,无缺席且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 年度,本人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
2024 年度,本人共参加 2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 年 3 月 29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前终止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审计委员会工作,对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出具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进行审议,确认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
(三)2024 年 12月 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预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对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考核。
(二)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因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条件未能达成,当前难以实现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考虑参与员工的资金占用成本、公司实施持股计划初衷等因素,认为提前终止持股计划符合公司现状。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前往公司现场考察,并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关注年度报告中重大审计事项,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跟审计机构进行必要的沟通。参加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日常工作情况
1、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2、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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