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5-084
债券代码:123182 债券简称:广联转债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广联航空)和/或公司指定的主体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跃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跃峰或标的公司)2,550 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份的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5年5月26日,公司与天津跃峰及其股东李鹏程、吴晶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公司和/或公司指定的主体拟收购标的公司2,550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份的51%,收购价格将以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所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值为基础,经各方协商确定,并在履行完毕所有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后,于交易各方签署的最终交易文件中予以明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股权收购事项暨签署<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进展情况
鉴于原协议中约定的排他期限已届满,经各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同意延展排他期限,继续就相关事项做
进一步磋商,《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跃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1:李鹏程
丙方2:吴晶
(丙方1和丙方2合称为“丙方”,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为“各方”)
(二)主要内容
鉴于上述各方于2025年5月26日签订《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现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原协议约定的排他期,基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各方同意将原协议第5.1条排他期由“在本协议签署后至2025年10月1日期间,乙方、丙方不得就公司投资及股权出售或其他与标的公司股权投资或收购类似的事宜与甲方外的任何人进行讨论、谈判或达成任何协议”,变更为:在原协议签署日至本协议签署日期间,乙方、丙方未就公司投资及股权出售或其他与标的公司股权投资或收购类似的事宜与甲方外的任何人达成任何协议,在本协议签署后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乙方、丙方不得就公司投资及股权出售或其他与标的公司股权投资或收购类似的事宜与甲方外的任何人进行讨论、谈判或达成任何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由甲乙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本协议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原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原协议其他条款仍合法有效,各方应当共同遵守、执行。
三、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仅为各方对《收购意向协议》作出的进一步约定,仍为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属于各方基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合作原则的意向性约定,本次交易各方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等做进一步协商谈判,并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最终交易协议仍需由交易各方进行商谈并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因此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动股权收购事项的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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