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3182 债券简称:广联转债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起始日为:2022年5月1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
3、解除限售人数:21人,其中涉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7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5人,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财务总监郝艳芳系同一人。
4、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解除限售数量:688,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的0.2322%。其中涉及首次授予股票481,600股,预留授予股票207,200股。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1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 2025 年 5 月 9 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下同。
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688,8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1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2年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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