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于涛)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现就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涛,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1987 年 7 月至 1994 年 6 月,就职于东北林业大学,任数学系教师;
1994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历任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数学科学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委员、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会议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
次会议。会议期间,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现场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故对 2024 年度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均按时列席各次会议,
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能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具体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3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上,本人对《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实缴出资、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4 年 7 月 10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上,本人对《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4 年 7 月 1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上,本人对《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4 年 8 月 2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上,本人对《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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