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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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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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5)第 430010 号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航空公
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广联航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6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247,2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475,410.96元。
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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