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科智能
股票代码:30089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钱炳炯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岑腾云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季永聪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王雪洲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胡绍水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李郁丰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杭州晟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 47 号山科智慧园 B 座 6 楼 6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杭州晟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 47 号山科智慧园 B 座 6 楼 60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2 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科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9
附表一: ...... 2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钱炳炯、岑腾云、季永聪、王雪洲、胡绍水、李郁丰、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 指 杭州晟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晟盈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晟捷投资 指 杭州晟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晟盈投资 指 杭州晟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山科智能 指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芯半导体、受让方 指 湖北长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钱炳炯、岑腾云、季永聪、王雪洲、胡绍水、李郁丰、
杭州晟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晟盈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少山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科 智 能 股 份 9,815,387.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7.0000% ,占 剔除 公司回 购账 户股 份后总 股本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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