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5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再设置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自动解除职务。
二、增设职工董事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增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席位,《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为“公司设董事会,
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职工代表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不再设置监事会、增设职工董事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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