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佳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曾佳,女,汉族,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城市经济学硕士。2007 年-2011 年,担任花旗银行支行副行长;2011 年-2016 年,历任安邦保险集团投资经理、世纪证券北京金融大街营业部总经理;2016年-2018 年,担任北京天九联盟能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2019年,担任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总监;2019 年至今,担任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至今,担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2022 年至今,担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在2024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应参加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专门会议次数
2 2 0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
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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