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于2013 年,注册地址为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601 室。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近 20 个重要商业城市均设有分支机构,拥有跨领域专业人才超过 2500 人,能为各行业客户提供审计及鉴证、企业重组、企业融资及并购、资本市场、税务咨询、管理咨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评估、工程咨询
以及专业培训等全方位的国内、国际专业服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
人 116 人,注册会计师 694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28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3 月 12 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以现场和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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